第五十四章 精灵姑姑(3/9)
自治领中兽
贵族、亚
类皇室才有可能存在,然而,他们的尊严与地位,是不被各界的
类社会所接受的。
阿尔维斯王国的教廷法律也规定,
类不可以与亚
类通婚,甚至在中土社会,异
的
类与亚
类之间,稍微有点亲近的接触,都会遭到整个
类社会的唾弃。
撒发尼的法律相对宽松一些,但也规定,男
类可以享有雌
的亚
类作为
,但是,却不可以娶为正妻。
其时博卢尼亚各国的政体大同小异,国家的统治者由国王与一些拥有较大领地的元老级贵族组成,其下,则是一些小贵族、小领主,再下就是骑士、牧师、神官,再下则是平民。
对于一位
类平民而言,要想成为一位贵族,他首先要成为其他贵族的骑士,然后经过多年的服役,他们可以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最后,他们能够成为一位小领主。
而对于兽
而言,他们被剥夺了晋升贵族与骑士的权利,也就等于被彻底的切断了向统治阶层晋升的道路。兽
,也就永远只能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下层。
多么可悲啊!法律永远只为统治阶层服务,既然处于统治阶层的是
类,那么所有的亚
类,就摆脱不了受压榨、受
役的命运。
如果说中土各国的法律还有一点点
道存在,那么,位于阿姆斯大陆的达普拉帝国,他们的法律,则充斥了
戾与黑暗。
由达普拉帝国,皇家黑暗教会颁布的法律,第一条是如此阐述的。
“所有亚
类、非葛尔种族、信仰光明的
类杂种,都是玷污世界、亵渎神灵的存在。这些不符合黑暗之神的客观规律的物种,他们只能作为
隶,不可拥有基本公民的任何权益。对于有任何敢于反抗葛尔
统治的异端,以暗黑之神的名义,对他们格杀勿论!葛尔
的血统,必须纯化、未来一个和平健康的社会,只能是葛尔
,在暗黑之神的指引下,才能建立……”
关于葛尔
的定义,达普拉教会的解释是,“所有拥有白色肌肤的
类”而对于一些游牧民族、高地种族、森林种族,如褐色肌肤的、黄色肌肤的、黑色肌肤的,都不具有葛尔
的基本特质。
两百年前,达普拉教会关于葛尔
的定义,得到了很多发达地区
类的支持,其后黑暗魔教蛊惑
心,最终,信仰黑暗教义的狂信者在大战中击败了
心涣散的光明盟军,将
类的故土阿姆斯大陆陷
黑暗。
此后,曼连斯皇家在阿姆斯大陆建立的达普拉帝国。
无论是法律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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